各位係薯仔咁耐無update過都仲肯入黎既朋友,薯仔心入面係感激你地既支持。。。但係天下無不散之筵席。。。薯仔經過考慮後,覺得現階段既我唔想再用"薯仔"呢個身份去繼續寫落去。
最大既原因,係薯仔想用另一個身份,係一個更無人知既地盤,去做一D薯仔覺得係會比較有意義既事。
多謝各BLOG友,尤其CM兄同AK兄對薯仔既支持,無左一個咁既地盤,同無AK兄既教路,薯仔之前既生活都唔會咁愉快。以家薯仔同狼女既鬥爭已經無咁激烈,同埋由於薯仔已有離心,薯仔亦預計不久既將來都會轉工,薯仔一副本死無大害既心態,反而得到一點點放鬆。關心薯仔既朋友,你地放心,薯仔過得好好的。。。。
祝各BLOG友心想事成,萬事勝意。。。。
8 則留言:
薯兄:
祝你和你一家都身體健康,前路滿是機會。
再見!
薯兄:
請乾一杯...then...
請呀!
保重~
再見!
再見!
管理費疑問:
為什麼香港法例第344例,物業管理條例內註明管理公司可以按照管理支出收取10%之管理人酬金。點解不可以由業主立案法團自行訂定。
好耐唔見, 點呀您?
Merry Christmas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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